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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

发布时间:2019-09-29 18:38:13 浏览次数:1402次

钢结构防火涂料出厂检验项目分为常规项目和抽检项目两类。常规项目应至少包括:在容器中的状态、干燥时间、初期干燥抗裂性和pH值,且应按批检验。抽检项目应至少包括:干密度隔热效率偏差、耐水性、耐酸性、耐碱性,且应在每季度或每生产500t(膨胀型类)、1000t(非膨胀型类)产品(先到为准)之内至少进行一次检验。

  钢结构防火涂料型式检验

  型式检验项目有十个项目:在容器中的状态;干燥时间(表干);初期干燥抗裂性;粘接强度;抗压强度;干密度;隔热效率偏差;pH值;耐水性;耐冷热循环性。有下列情形之一,产品应进行型式检验:

  a)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试制定型鉴定;

  b)正式生产后,产品的配方、工艺、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;

  c)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;

  d)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;

  e)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整改后;

  f)质量监督机构依法提出要求时。

  钢结构防火涂料组批与抽样

  组成一批的钢结构防火涂料应为同一次投料、同一生产工艺、同一生产条件下生产的产品。出厂检验样品应分别从不少于200 kg(膨胀型类) 500 kg(非膨胀型类)的产品中随机抽取40 kg(膨胀型类)、100 kg (非膨胀型类)。型式检验样品应分别从不少于1000 kg(膨胀型类)、3000kg(非膨胀型类)的产品中随机抽取300kg(膨胀型类)、500kg(非膨胀型类)。